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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5月)
发布日期:2016-5-17 15:28:49 访问次数:10100 【字号: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承担以市区为主、跨县(市)的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处置、水利水电综合开发、珊溪水源保护、污水收集与处理等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营运任务。现因下属单位温州市排水公司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考试、聘用办法

(一)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岗位要求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条件的:采购管理、建设管理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后,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人选,仅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出现同分的则在同分的人员中加试一场。

(三)所有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人选,参加体检、考核(政审)。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核(政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进行。

(五)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出现空缺,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温州市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标准执行。

(八)报考者不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招聘资格。

(九)采购管理、建设管理岗位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建立后备人才库,其考试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在一年内有同类专业(岗位)需要时,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体检、考核、公示后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应聘人员需登陆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http://job.wzgytz.com进行注册报名,并完整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户口本、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6530——6617时止。

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面试当天进行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及现场确认。

(三)咨询电话:0577-88100305

 

附件: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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