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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岗入围体检人员通知
发布日期:2024-3-13 16:40:40 访问次数:776 【字号:

根据《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后,现将法务岗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2023年社会招聘法务岗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综合成绩

排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务

陈驹

78.84 

1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3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到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准时出发统一进行体检。

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二寸免冠照片准时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逾时不到,视同放弃拟录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现金),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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