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筑梦国企 许你位来”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要求,经综合素质评价、面试后,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拟定单位 |
报考岗位 |
姓名 |
备注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管理 |
汤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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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 |
陈徐和 |
待毕业后体检 |
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
施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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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文秘 |
魏楚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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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运行管理 |
鲁桂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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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陈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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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6月7日(星期三)上午7:30到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准时出发统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二寸免冠照片准时集中,统一参加体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逾时不到,视同放弃拟录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现金),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