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2021年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岗位)拟录人员公示
根据《2021年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一般岗位)》要求,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环节,现将拟录人员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 从2021年10月25日起到10月29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工作日)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23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毕业院校 |
1 |
高瑾 |
女 |
工程管理员 |
浙江大学 |
2 |
徐莎 |
女 |
工程管理员 |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3 |
杨扬 |
女 |
工程管理员 |
宁波工程学院 |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