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一般岗位)》要求,经笔试、面试后,现将入围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排名 |
温州市公用工程 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员 |
202107040036 |
高瑾 |
60 |
79.00 |
69.50 |
1 |
202107040010 |
徐莎 |
52 |
86.33 |
69.17 |
2 |
||
202107040018 |
林于众 |
63 |
74.00 |
68.50 |
3 |
||
202107070013 |
杨扬 |
52 |
80.00 |
66.00 |
4 |
请以上入围的考生于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上午7:30到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东港路118号)一楼大厅集中,准时出发统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统一参加体检(需佩戴口罩),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逾时不到,视同放弃拟录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80元,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根据我公司防疫要求,需配合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如实提供近期疫情防控相关行程,均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体检;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温州市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