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经笔试、面试后,现将入围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排名 |
集团下属单位 |
财务管理(研究生) |
/ |
翁婉然 |
/ |
93 |
/ |
1 |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
技术管理1 |
12021030042 |
何加鹏 |
71.6 |
77 |
74.30 |
1 |
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 |
12021030029 |
孙星灿 |
71.6 |
77.33 |
74.47 |
1 |
温州市新型公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技术管理2 |
12021030061 |
陈烜 |
76 |
77 |
76.50 |
1 |
请以上入围的考生于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上午7:30到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一楼大厅集中,准时出发统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二寸免冠照片准时集中,统一参加体检(需佩戴口罩),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如下:
一、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家属陪同。逾时不到,视同放弃拟录资格。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
八、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
十二、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