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二)拟录人员公示
根据《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拟录人员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 从2021年1月28日起到2月3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工作日)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