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岗位)公告》要求,经笔试/技能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拟录人员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 从2019年8月6日起到2019年8月12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部门: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85559015 85550155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23号附属楼
序号 |
招聘单位 |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1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林长新 |
男 |
消防管理员 |
2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周项哲 |
男 |
化验分析员 |
3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朱旭温 |
男 |
化验分析员 |
4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林新明 |
男 |
电 工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