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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岗位)公告
发布日期:2019-4-25 15:25:56 访问次数:10350 【字号: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系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我司成立于20119月,注册资金4.25亿。目前,公司主要承担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以下简称“综处中心”)和温州市西向生态填埋场(以下简称“西向填埋场”)两大工程的建设及运营任务。现因下属生产运营单位综处中心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一般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五)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9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岗位)

一览表》(附件2)

三、考试、聘用办法

(一)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消防管理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后,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高分确定。

(三)化验分析员、电工、机修工等岗位采取技能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技能考核后,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技能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如技能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人选,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高分确定。

(四)所有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人选,参加体检、考核(政审)。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所有岗位体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及所应聘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求进行。

(六)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公司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出现空缺,公司视岗位类型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替补,需替补的则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笔试、面试及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可查询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job.wzgytz.com/)。

(八)报考者不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录取。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55日—— 511日下午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者登陆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job.wzgytz.com/进行注册报名,并完整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附学信网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及资格证书等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咨询电话:0577-8555918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五、其他事项说明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将与央企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资合作。本次招录人员仅与完成合资后的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或新成立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在保留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正式编制。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岗位)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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